槟州首席部长政治秘书黄伟益于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请民青团不要跟”布条王”同一个鼻孔出气!

民联议员在各别选区张挂的祝贺佳节布条,都是集体通过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向槟岛与威省市政局申请准证。

我要郑重声明,民联议员在各别选区所张挂的祝贺佳节布条,包括之前所张挂的开斋节、屠妖节及最近的哈芝节祝贺布条,都是通过首长办公室集体申请准证。

由于通过集体申请,我们无法肯定个别选区要张挂布条的地点,因此在提出申请时只列出各别选区要张挂的布条设计与领袖肖像,而没有逐一列出张挂布条的地点。

在这种情况下,两地市政局不能提供我们个别布条的准证编号,让我们能够注明在各别的布条上。

不过,市政局接受我们的这种申请方法。即使没有个别列出准证号码,但因为有集体申请准证,因此不会当作违法的布条来采取行动。

我希望民青团不要跟”布条王”同一个鼻孔出气,硬硬要在鸡蛋里挑骨头来掩饰本身领袖当政时执法无能的弱点。

民青团显然为”布条王”被拆祝贺首长生日快乐的布条忿忿不平,而尝试要把不合法的事情当作人情来看待,让人对其领袖的低能素质感到悲哀。

民联领袖绝不会把法律操控在手中,反之我们绝对服从法律,并且会按照程序申请所需的各种准证。

黄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