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光华日报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晚上十时五十一分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8/10/31/92.html  
 

 

(槟城31日讯)槟岛市政局传票折扣宽限期,从原本的111日,展延至1121日!

槟岛市议员财务小组交替主席陈翰威透露,该项决定是在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槟岛市政局秘书陈清水等所作出的。

他表示,根据现有的条例,所有槟岛市政局的传票罚款,除了触犯涉及清洁及卫生条例(Kod 08)的传票,皆可在1121日或之前,前往光大3楼的槟岛市政局柜台缴付,他们也将自动获得折扣,因此不需再通过国、州,以及市议员的批准,来获得传票罚款的折扣。

不过一旦过了期限,传票罚款将不会再获得任何的折扣,也必须依据传票上所注明的数目全数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