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d under Kenyataan, 华语
no comments
檳州地方政府及交通管理委員會主席曹觀友指出,檳威兩地方市政局從2007年至2009年所批准的商業發展面積,並沒有導致出現供過于求或泡沫現象。
他說,檳島市政局在2007年批准面積26萬4415平方公尺商業發展,2008年所批准的商業發展面積為4萬9762平方公尺,而2009年批准的商業發展則是4萬4011平方公尺。
在威省市政局方面,2007年批准的商業發展面積為7萬7366平方公尺,2008年批准11萬6100平方公尺,以及2009年批准7萬4340平方公尺。
曹觀友是針對班台惹加區州議員沈志勤,詢問地方政府是以什麼準繩來批准商業廣場的規劃,以及在過去三年總共批准了多少商業發展面積,是否出現供過于求及泡沫現象一事,作出回答。
他說,地方政府在批准商業廣場(霸市)發展時,會根據相關指南,如檳州結構大藍圖中的指南。
他指出,凡是面積超過8000平方公尺的商業廣場發展,都是根據州策劃委員會在2006年3月28日通過的“霸市規劃指南”作為考量。

Daftarlah Sebagai Rakan DAP! 
http://greenstate.penang.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