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若大馬選舉委員會最終議決不能執行展開地方政府選舉,檳州政府不排除把這項課題帶上法庭審訊裁定,同時也會考慮通過“先投選後委任”的方式來落實地方政府選舉的概念。

檳州地方政府事務委員會主席曹觀友說,若選委會最終不點頭答應州政府的要求,那麼,爭取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最後途徑預料就是通過法庭審訊。

曹觀友:“無論選委會或中央政府最終決定如何,州政府都會致力落實地方政府選舉。”(圖:星洲日報)

他說,州政府也會考慮通過不牴觸法律的形式推動地方政府選舉,例如雪州民權組織所倡議的“人民導向遴選程序”來投選市議員候選人,然後再委任。

“總之,無論選委會對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最終決定如何,州政府爭取恢復地方政府選舉是勢在必行的了。”

曹觀友週二(3月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發佈由州政府所成立的兩支工作小組對於恢復地方政府選舉所提出的建議,以及州政府所展開的後續工作時,這麼指出。

他強調,在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議題上,法律和憲法,以及政治決心必須並行,否則難以落實。

他說,正當國陣政府擁有法律權限修法以恢復地方政府選舉時,卻少了政治決心來這麼做;反之,民聯政府有這方面的政治決心,可是卻少了法律權限來落實。

首長選擇按部就班

他笑言,兩支工作小組並非源自政黨,這可能導致他們遺漏了另一項建議,那就是建議更換中央政權。

曹觀友也說,實際上是首長林冠英在行政議會會議上建議行政議會批准恢復地方政府選舉,而在這之前,林冠英也經已和他討論這項建議。

“我個人是建議直接把這課題帶上法庭,不過,首長認為還是按部就班比較妥當。也好,目前選委會說交給總檢察署去研究,等報告出爐後,州政府也可參考。”

相比民聯入主布城    修法更快落實選舉

眼見障礙不少,記者詢及這是否意味只有在民聯奪取中央政權後,才能落實地方政府選舉時,曹觀友很坦白說,通過國陣修法將比民聯入主布城來得更快落實這項選舉。

不過,他也“識趣”地即刻補充:“這並不是說我們沒信心入主布城,而是如果國陣政府願意在下週或今年8月、11月召開的國會會議中修法,這怎樣都比民聯入主布城來得順暢。”

“要知道,民聯入主布城之路,是充滿挑戰、曲折與耗時,我們甚至無法確定到底能否抵達這目的地。”

曹觀友:恢復地方選舉 是政治策略也是對策

曹觀友針對各項有關州政府倡議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疑問的解答:

問:很多人認為,州政府實際上很清楚中央政府不會同意修憲來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因此斷定州政府今次的舉動為一種“政治策略”,你怎麼看?
答:這就是為何我說法律與政治決心必須並行,否則很難恢復地方政府選舉。這一次的舉動可以說是政治策略,也是一種政治對策(political move)。

問:為何早前沒公佈恢復地方政府選舉?拖至現在才公佈,很多人認為這是因為州政府最近面臨攻擊,因此才這麼做。
答:配合民聯執政檳州兩週年,這是公佈(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好日子啊!何況,除非是州政府給予那些人更多攤格或合約,否則,宣佈歸還第3張選票並不可能滿足到這些人。

問:民政黨檳州主席丁福南建議州政府應先向國會爭取修法來落實地方政府選舉,你有何回應?
答:如果丁福南能保證國會將接納以及辯論民聯所提出的修法動議,民聯絕對可以向國會提呈私人法案。

問:有些人建議可通過州議會來憲報以豁免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中阻礙地方政府選舉的條文,這是可行的嗎?
答:我們已經研究,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是屬於中央法令,而非州法令。更何況,前朝州政府執政期間,已經接納及通過此法令的各項條文。州政府曾致函房地部要求列入國家地方政府理事會議程,以討論撤銷任何阻礙地方政府選舉的條文,但已被房地部拒絕。

問:檳州政府會否說服吉打以及吉蘭丹州政府也落實地方政府選舉,以便進一步施壓中央政府?
答:這個交由民聯最高領導層探討,我們相信民聯領導層會正視檳州與雪州政府的最新進展。

檳州政府通過兩個工作小組草擬恢復地方政府選舉路線圖以及州政府經已採取對有關建議的跟進步驟:
1.   建議州政府在州議會提呈動議以促請中央政府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州政府經在去年8月11日的州議會上提呈有關動議且獲得通過。
2.   建議國會議員在國會倡議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課題。曹觀友經三次在國會中通過口頭詢問提出上述課題,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回應皆表示中央政府無意推行地方政府選舉。
3.   建議把恢復地方政府選舉課題帶入國家地方政府理事會議程中。州政府經在去年7月14日致函房地部闡明上述意願,唯房地部較後回復及拒絕州政府的這項要求。
4.   建議展開“恢復第3張選票”運動及巡回活動,同時咨詢民眾意見。社會經濟與環境研究中心(SERI)正刻研究展開這項運動的機制。
5.   尋求大馬律師公會的法律意見。州政府經在去年5月致函大馬律師公會,該公會檳州分會已在同年8月呈上完整報告。
6.   建議設立“獨立遴選小組”,以期委任市議員的方式更民主及更具問責。
7.   建議致函大馬選舉委員會,要求執行地方政府選舉。州政府經在3月4日致函選委會。
8.   建議可通過司法程序,要求高庭審訊地方政府選舉的可行性。州政府會考慮這項建議,唯目前先等候選委會的回應。
9.   重組地方政府。州政府研究申請檳島升格為市,同時開始展開民意調查。
10. 建議設立“社區咨詢理事會”。曹觀友經向行政議會提呈此建議,唯仍需進一步研究。

星洲日報/大北馬‧2010.03.09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95048?t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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