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表示,电讯塔安全距离并非指辐射的距离,而是居于民众安全考量而设立。
许多民众认为电讯塔指南中,电讯塔设立需与周围建筑物有一段距离的指南为辐射距离,其实这距离并非指辐射的距离。他说,当局为了确保设立的电讯塔不会掉落,而作出这指南。
曹观友于周四在记者会上表示,他宣布行政议会通过的新槟州电讯塔指南,而这指南为原有指南的“改良版”,并增加部份指令;至于在新的电讯塔指南中,并没有列明辐射的安全距离。
他说,这指南由能源、通讯及多媒体部、房地部、卫生部、科学及工艺部、大马原子能研究机构、工程及绘测机构拟定,并根据地方政府条令设立。他提及,在新指南中,有别以往的是,有关单位在设立A级别电讯塔时,需提呈规划图测和建筑图测,至于B级别的电讯塔只需提呈建筑图测。
“A级别电讯塔是平地电讯塔,B级别电讯塔是装置在屋顶的电讯塔。前朝政府执政时,让A级别电讯塔提呈建筑图测,无需提呈规划图测就可设立电讯塔。如今,州政府更改这项条令,A级别电讯塔需提呈规划和建筑图测,否则将不被批准。”
古迹区由州小组审核
他补充,只有提呈规划图测市政局才能征询周围单位的意见。他表示,槟威两地市政局从于今明年1月开始,会将申请电讯塔单位的状况放上市政局网站。至于欲在古迹区内设立电讯塔,则需通过州政府成立的技术研究小组审核。目前,古迹区的电讯塔指南细节还在拟定中。
业者需根据新指南申请
曹观友提及,早前州政府延长非法电讯塔的宽限期至2010年6月30日,因此,州政府目前并不会对有关电讯塔采取行动。
“不过,电讯业者需在设定的期限内,根据新指南条令申请电讯塔。”
针对民众关心电讯塔是否会对身体造成辐射引发健康问题,曹观友表示,地方政府主要是依据拟定的指南执行任务,针对健康问题,民众或非政府组织可向卫生部反映。他相信,卫生部方面能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向人民作出解释,以消除人民的恐惧。
光华日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1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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