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尽管槟州首长幕僚长黄泉安国会议员代表槟州政府宣布所有违法电讯塔将在年杪大限时“死定”,惟槟州政府却在今天宣布,再宽延电讯公司额外半年时间,即直至2010年6月30日,让业者向市政局申请电讯塔合法化。
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行政议员即在周二记者会上,在出席丹绒武雅智慧社区中心开幕礼仪式后,受询时这麽指出。
他表示,截至今年3月30日,全州合共有 849座电讯塔,其中有285座平地上电讯塔,以及564座屋顶上电讯塔,总数当中有 67点53巴仙,即 572座电讯塔是违法搭建。
不过,他说,州行政议会在上周已通过两项决定,其一即是宽限业者至明年2010年6月30日通过槟州发展机构属下的槟州发展机构电讯私人有限公司(PDC Telcos Sdn Bhd)申请合法化。
他表示,只要业者符合指南即获得发出执照营业,不过,若业者认为不能符合指南规定,那么业者可在自动自发下采取移除行动,而市政局则在此期间不会采取任何拆除违法电讯塔的行动。
与此同时,曹观友也宣布,行政议会也通过将在全槟设立32座的流动电讯塔。这些电讯塔将座落在政府地,而且符合现有指南。“我们将发出临时的执照,让流动电讯塔操作。”而他表示,将以6个月时间作为试验期,以探测是否有人提出反对。”
他指出,若有关地点合适,槟州发展机构电讯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在6个月期限后呈上申请策划批准,否则必须在30天内拆除。
他在受询及州政府有何机制或是否设听证会来聆听居民们针对这些即将矗立的流动电讯塔发出的反对声音时,曹观友则指出,他们可向槟州电讯私人有限公司及市政局投诉。
惟在接获反对后,这些电讯塔会否立即拆除,曹观友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将会根据居民的反对人数来决定。由於这些电讯塔是流动性的,如果有人反对,我们可以移至其他地点。
另一方面,针对首长幕僚长黄泉安国会议员曾指出,所有非法电讯塔将在今年年尾大限至死定(面对拆除), 如今州政府再延长业者半年,是否代表对方说话不算数时, 曹观友则认为,这是对方的个人意见。
光华日报·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10/06/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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