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槟州社青团副宣传秘书李振辉于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在槟城乔治市发表的声明:

民青团领袖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一直对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所租赁的新居紧咬不放,显示民青团果然不懂放箭却乱射箭!

针对此事,槟州首席部长及其幕僚作出多番解释,包括交待了所有应该交待的问题。至于其他涉及屋主隐私权的问题,则不属于首席部长可以交待的范畴。

若不是首席部长官邸被白蚁侵蚀,首长根本没有打算租凭民宅,作为暂时迁出官邸的用途。一旦白蚁的问题获得解决,首长准备随时迁回官邸居住。

由于这个装修工程完全由屋主决定,租户根本就没有权力过问;而且,首席部长只是以每个月可获4千令吉的房屋津贴来缴付房屋,完全没有动用到政府的公款,这又何来有错呢?

如果民青团要针对此事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社青团挑战民青团领袖不用再等3天时间,即刻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并出示真凭实据。如果民青团不敢即刻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这证明民青团根本就没有真凭实据,反而以诧而诧地对首长乱放箭。

由始至终,民青团领袖只是通过道听途说的方式,针对这个未牵涉公众利益、不是课题的课题向首席部长发炮,显示他们还学不会在野党挖掘丑闻的本领。他们跟雪兰莪州适耕庄区州议员黄瑞林的表现简直是天渊之别!

既然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通过道听途说的管道搜集而来,我们劝请民青团领袖在投报反贪污委员会时要出示真凭实据,免得被反控误导反贪污委员会的罪名。

社青团希望槟州人民理性看待这个课题,绝不要轻易被民青团领袖所误导,进而误信槟州首席部长迁入新居牵涉政治诚信问题。

我们要告诫民青团领袖,槟州首席部长及其团队绝对不会贪图一时的利益,进而断送了一大片更重要的政治江山。

李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