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由槟岛市议会批准的新春年货临时摊格目前已开放申请,不过今年与往年的申请程序与规则一样,民众仍然不被允许在路旁烧烤肉干。市议会公共卫生小组交替主席戴良成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披露,在路旁烧烤肉干除了构成污染问题,也将引起种族敏感,因此,今年依然按照过去所拟定的规则,即不被允许在路旁烧烤肉干。

他指出,只要民众按照程序向市议会申请临时摊格的营业执照,并符合各项规则如不阻碍交通、环境符合清洁卫生等,民众将可在新春佳节期间在路旁摆摊。

他强调,由于新春年货临时摊格属于季节性营业,加上目前经济不景,因此市议会不会太过严格批准民众的申请。

他透露,若民众欲在新地点摆摊营业,就必须到市议会位于旧关仔角的执照局办公室领取青色表格后,再把表格提呈至光大的市议会建筑局和工程局,让两局进行审核后再做批准。

违例者充公货品
“若民众欲申请往年的营业地点,只要按照程序提呈申请,一般上将轻易获得批准。”

同时,他说,距离农历新年还有逾2周时间,目前已有29个临时摊格已获批准营业,去年为37个,他相信有关申请将陆续增加。

无论如何,他强调,没有进行申请的非法临时摊格,市议会执法组将对违例者开传票,若有关方面仍不加理会,市议会有权充公货品。

搭棚营业仅需缴50元
申请新春年货临时摊格的人士,若欲搭棚营业,仅需一次性缴付50令吉给槟岛市议会建筑局。

市议会公共卫生小组交替主席戴良成受访时指出,摊格收费为面积为40平方尺(8×5),每日收费为1令吉;80平方尺(16×5),每日收费为2令吉。

他透露,民众一般申请2、3个摊格,不过只要场地允许,市议会并不会规定民众的申请。他也说,申请者也需缴付一次6令吉的垃圾清理费。

同时,他说,申请摊格的总收费将依据申请者所申请的营业天数,并在呈交表格时,缴付所有费用后才能正式开始营业。
转载自南洋商报 2009/01/08 10:49:17

南洋商报 曾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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